(吉隆坡6日讯)一名电召车司机因在旧巴生路逆向行驶,今日在吉隆坡推事庭俯首认罪,遭判处罚款6000令吉及监禁3天。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法迪尔表示,这名男子自定罪日起须服刑3天,并被判罚款6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监禁6个月替代,同时其驾驶执照将被吊销5年。

“这名男子已认罪并缴付罚款。”

据媒体稍早报导,一辆轿车在道路上逆行,危险之举被附近司机所录下并发布上网,随即引起警方关注并开档调查。

调查发现,这起事件是于昨早约9时44分,发生在旧巴生路从士拔都岔路至古仔路岔路,全程约500公尺。

吉隆坡交通调查与执法组主任莫哈末占祖里指出,涉事司机是于昨晚8时35分自行到警局投案自首后被捕。

他透露,嫌犯于今早9时在吉隆坡法庭被控,控状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

黄禹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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