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8人包括2名印尼籍女子,今日被押解至法庭被控贩运毒品罪名,一旦罪成恐面临死刑刑法!
根据控状,被告普瓦纳斯瓦南、卡莱拉苏、慕希兰、苏仁登、沙迪古玛、罗俊明(译音),连同两名印尼籍女子阿南达与艾卡布特丽,一同被控触犯贩毒罪名。
控状指出,被告等人于今年3月15日,在位于陈秀莲路的一间公寓单位内,涉嫌贩运357.8克海洛因,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30年至40年,以及鞭笞12下。
由于案件属高庭权限范围,法庭在宣读控状后未记录被告的认罪与否。
目前,8名被告已被还押候审,直至案件审结。
推事丽丽玛妮卡择定于6月16日进行案件管理。控方由副检察司莎菲卡主控,而被告则由律师杨杰冰(译音)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