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6日讯)一名被发现拥有仿制手枪的华裔男子,今早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面控时认罪,被判罚款2000令吉。
根据控状,42岁的男被告戴连顺(译音)于今年3月16日凌晨约12时30分,在丹绒米雅一间住宅内,被发现持有一把仿制手枪、弹匣、两盒共50颗空包弹,以及多支不同品牌的仿制气枪枪管,
上述行为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36(1)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一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男被告聆听控状后,在推事诺阿菲卡面前俯首认罪。同时,他向推事求情强调父母患有心脏病,本身也需要一笔款项医治膝盖和脚痛问题。
推事最终宣判被告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坐牢6个月取代。此案主控官为诺再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