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19日讯) 咖啡店男助手因涉嫌偷窃女性内裤,今日被带上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由于被告无法缴付2500令吉的保释金,最终被送往新山惩教中心扣押,案件展延至4月13日过堂。
被告为28岁单身男子黄永鑫(译音)。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本月18日,上午约11时30分,在永平哥打花园(Taman Kota)一处住宅,偷窃一件属于女性的白色内裤。被告的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案发时一名54岁的妇女惊见一名陌生男子在其住家外的晾衣架,取走其女儿的内裤并放进包包内。妇女随即向警方报案。警方随后根据情报,在一间杂货店前将被告逮捕归案。
推事阿伦诺瓦达斯在开庭时发现被告对国语的控状理解有限,因此决定将案件延后至4月13日,以便安排华语翻译员到场协助。
此案的主控官是费道斯副检察司,被告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陈松元律师代表辩护。
虽然被告获准保释,但由于他今日未能缴付保释金,目前已被押往新山惩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