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捷17日讯)一名54岁村长因上周六(14日)对一名乐龄妇女进行猥亵行为,今日遭推事庭判处1000令吉罚款,并将从被捕之日起,即上周日(15日),入狱2周。

据《阳光日报》报导,吉兰丹总警长拿督莫哈末尤索夫表示,被告今日在万捷推事庭被控后,承认有罪。

“调查显示,事件发生在上周六(14日)早上约7时30分,受害者来到被告的杂货店,准备在援助申请表上盖章。”

他说,被告随后在周日(15日)被逮捕,并被拘留4天以协助调查。

他指出,被告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

莫哈末尤索夫表示,被告被判处2周监禁,刑期从上周日(15日)被捕之日起开始。

此前,这起事件在网络上疯传,指控一名村长猥亵一名前来核实援助申请表的乐龄妇女。

柯欣怡

柯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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