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3日讯)早前落网的恋童癖组织30岁主嫌犯,因涉及贩卖婴儿、猥亵儿童及制作儿童猥亵视频,被判处监禁18年及鞭笞24下。
被告莫哈末因然(技术人员)今日分别在新山地方法庭及高等法庭合共面对10项控状时,并分别向法官莫哈末扎米尔、诺阿兹雅蒂及玛迪哈面前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涉及贩卖两名分别为5天大的女婴及一名7个月大的男婴,意图用于非法活动,上述罪行是于2024年3月11日至11月24日期间,在新山淡杯茉莉花园、巴西古当马赛城及森德花园发生,被告因此被控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4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谋)同读。
与此同时,被告也针对3名年龄介于5至7岁的女童,犯下4项猥亵儿童的罪行,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及14(b)条文。
此外,被告也被控针对上述3名女童制作性猥亵视频,面对3项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5条文的控状,案发地点位于巴西古当巴西布爹甘榜的卧室及屋旁,时间为2024年4月5日上午。
被告代表律师在求情时称,被告需抚养3名幼小子女及照顾患病父母,且已对自身行为感到悔悟,承诺不再重犯,请求法庭轻判。
然而,主审法官莫哈末扎米尔、诺阿兹雅蒂及玛迪哈在判词中强调,公共利益必须高于个人利益,特别是考虑到罪行对幼小受害者所造成的严重心理创伤,认为被告所犯罪行极为严重。
最终,3名法官判处被告总刑期为18年监禁,刑期从2025年7月19日被捕当日算起,并判处鞭笞24下。
此外法庭也谕令被告在服刑期间必须接受辅导,并在刑满出狱后,接受为期两年的警方监督,以确保其重返社会后的行径受到管制。
此案主控官为努迪雅娜、诺法迪拉及努法拉副检察;被告代表律师则为莫哈末依姆兰及阿玛尔。
早前报导,柔州警方于去年7月19日至8月19日之间展开恋童癖行动 (Op Pedo),分别在柔佛、雪兰莪和槟城展开逮捕行动,共逮捕11名涉案男女包括当年29岁的主嫌犯,同时起获儿童遭猥亵的数十段视频及数百张照片。受害儿童最小只有两个月大的婴儿。
根据警方调查,主嫌犯是一名技术人员,透过社群媒体发布领养孩子的资讯,在领走婴儿和儿童,利用婴儿和儿童拍摄色情和性爱场面,随后将这些内容上传至“暗网 ” (darkweb)和Telegram群组。
被告是去年12月19日在新山地庭被控时,针对其猥亵3名女童在内的7项指控不认罪,惟在今年3月4日案件过堂时改口认罪,法庭当下将此案展至今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