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2日讯)一名国家反毒机构官员被控提交造假文件申报部门开销近2万令吉。
被告(53岁)是在反毒机构任职,对6项控状否认有罪后,获准以3万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他从2018年8月19日至2019年4月23日期间,前后6度在反毒机构沙巴亚庇办公室犯案。
控状指他,使用造假的小额直接采购文件,列出的项目包括了举办活动的餐饮费用和采购建材,总额1万9420令吉。
控状指他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罪成面对监禁不超过7年和罚款。
法官艾斯皮缪士在被告否认有罪后,将保释金定为3万令吉,惟仅需提交4000作为抵押,命被告每两个月向反贪会报告行踪一次,护照暂由法庭保管,保外期间禁止骚扰证人。
本案主控官是诺山沙隆,辩护律师是札希沙,案展4月27日再度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