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0日讯)2020年轰动一时的诗巫阿曼路行李箱藏尸案,涉及谋杀女子邢妙玲的一对夫妇被判死刑上诉案,上诉庭三司今日驳回2人上诉申请,维持诗巫高庭所作出死刑判决。
2名上诉人为44岁的萧姓女子及张姓男子,分别来自雪兰莪及吉隆坡。两人此前被诗巫高庭裁定谋杀罪名成立,并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判处死刑。
上诉庭三司为拿督王健强、拿督艾尔威及拿汀巴杜卡伊维洛。
女上诉人由叶海量律师代表,男上诉人则由帝莫迪律师代表,此案副检察司为吴少玮。
上诉庭三司在判词中指出,在考虑所有求情因素后,一致认为高庭所判处死刑刑罚是合理且适当的。
因此,上诉庭三司维持高庭死刑判决。
根据案情,2020年10月6日清晨6时45分,一名男子途经诗巫阿曼路时,发现一个打开的黑色行李箱内藏有一具女尸,死者上半身露在箱外、双脚仍在箱内,于是立即报警。
警方到场调查时,在行李箱内发现一本仅有数页的作业簿,其中包括一张手写遗嘱及一封写给女儿的信件。
警方随后确认死者为当时37岁的邢妙玲,来自西马霹雳州,当时居住在诗巫。
经法医验尸结果显示,死者身上有被攻击的伤痕及被勒颈痕迹,证实曾遭暴力对待。
警方调查指出,死者是在东山路一间住家房间内遇害,随后被装入黑色行李箱,并在深夜被弃置在阿曼路路旁。警方随后逮捕涉案夫妻,即本案2名被告。
根据警方调查,两名上诉人与死者相识,并涉及以卖淫活动牟利。死者因无法在相关活动中赚取足够金钱偿还债务,长期遭2名上诉人虐待及殴打。
案发当晚,两名上诉人在住处对死者施暴,死者头部多次被撞向墙壁,最终被勒死。
案发后,两名上诉人将死者遗体装入行李箱,合力将行李箱搬下楼,再由女上诉人开车把遗体载到阿曼路弃尸,随后企图报假案来掩饰罪行,但因供词出现矛盾而被警方识破并逮捕。
2023年5月,诗巫高庭裁定两名上诉人谋杀罪表面成立,并命两人进入自辩阶段。同年7月31日,承审法官拿督陈锡荣裁定两人谋杀罪名成立,并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