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8日讯)一名保镖涉嫌冒充警察进行多起犯罪案件,包括抢劫摩哆、欺骗及非礼女子,男子周日(8日)在双溪大年地庭及推事庭面对4项控状时承认罪行,最终被判总刑期8年并鞭笞2下,刑期自被捕日起计算。
被告莫哈末法惹,40岁,是一名保镖,居住在双溪大年。
被告首先在第一地庭面对的控状指他于2月9日凌晨12时45分,在公主城反毒机构前路段,意图抢劫西蒂阿迪拉(26岁)的财物即骑走其摩托车,过程中蓄意弄伤依克马(23岁),触犯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
被告在庭上点头认罪后,法官判处监禁6年及鞭笞2下。
随后,被告被带往第三推事庭,被控于今年2月9日凌晨12时45分,在Cengal Cmart超市前泊车场,身穿带有警方徽章的背心,并将手铐放在后裤袋,触犯刑事法典第170条文(冒充公务员)。
被告认罪后遭判监禁5个月,由于刑期同时执行,因此仍须服刑6年及鞭笞2下。
接著,被告被移送至第二推事庭,被控今年2月8日下午5时20分至晚上11时30分,从霹雳宜力至双溪大年,冒充警员并穿有警方徽章的背心,诱骗一名女子法汀哈兹玛(20岁),触犯刑事法典171条文(冒充公务员)。他认罪后,遭判监禁2个月。
被告载著受害者前往双溪大年途中,在车内触摸受害者的右边大腿及亲吻右手,触犯刑事法典第354项条文(非礼)。他承认有罪,遭判监禁24个月。推事莫哈末赛夫表示,由于刑期同时执行,故被告须监禁2年。
综合各项判决后,推事莫哈末赛夫指出,被告须先服6年监禁及鞭笞2下,随后再执行2年刑期,总刑期为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