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讯) 早前落网的恋童癖组织29岁主嫌犯,今日在新山两个地庭面对7项包括猥亵3名女童及制作儿童猥亵视频的指控时,选择改口认罪。法庭已将此案定于3月13日判刑。
被告莫哈末因然(29岁,技工)今日分别在法官诺阿兹雅蒂及玛迪哈面前俯首认罪。
被告面对的4项肢体性侵控状,被指于2024年4月5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之间,在巴西古当甘榜巴西布爹(Kampung Pasir Putih)的一间卧室及屋旁,对3名年龄介于5岁至7岁3个月的女童进行肢体性侵。
被告上述行为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及14(b)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及鞭笞。
此外,被告也面对3项制作儿童色情材料的指控。控状指被告在同一时间地点,拍摄上述3名受害女童被掀开衣服、露出隐私部位的视频。
此举触犯同一法令下的第5条文,最高刑罚为监禁30年及鞭笞不超过6下。
被告身负多宗重罪。早前在2月27日,被告已针对另外3项“贩卖新生儿”的指控改口认罪。
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两年前涉嫌贩卖3名出生仅5天及7天的新生婴儿,上述行为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4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谋)同读。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终身监禁或不少于5年监禁,并可施加鞭笞。
被告认罪后,法官择定3月13日聆听案情陈述并正式下判。
此案主控官为诺法迪拉副检察司及努法拉副检察司;被告则由莫哈末依姆兰及阿玛尔代表。
早前报导,柔州警方于去年7月19日至8月19日之间展开恋童行动 (Op Pedo),分别在柔佛、雪兰莪和槟城展开逮捕行动,共逮捕11名涉案男女包括29岁主谋,同时起获儿童遭受性虐待的数十段视频及数百张照片。受害儿童最小只有两个月大的婴儿。
根据警方调查,被告是一名技术人员,透过社交媒体发布领养孩子的资讯,在领走婴儿和儿童,利用婴儿和儿童拍摄色情和性爱场面,随后将这些内容上传至“暗网 ” (darkweb)和Telegram群组。
被告是去年12月19日在新山地庭被控时,针对3名女童实施性虐待在内的7项指控不认罪。
今年1月被带至新山法庭,专家报告显示其精神正常,适合接受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