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日讯)一名育有4名孩子的父亲因非法持有毒品而遭提控,他今日在庭上认罪,被判处监禁8年及鞭笞13下。
34岁的被告莫哈末赛扎尼今日在峇株巴辖地庭面对4项控状,并在通译官宣读完控状后,在法官阿芬迪面前俯首认罪,并忏悔表示已知悔改且承诺不会再犯。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于去年6月8日下午2时30分,在巴力亚尼的一间住宅内,持有重达153.47克的大麻。
被告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条文(拥有毒品)下被控,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9A(2)条文下被判处终身监禁或不少于5年监禁,以及至少10下鞭笞。
至于第二至第四条控状,被告则被控于在同一日期、时间和地点,持有5.31克冰毒以及0.04克的五仔。
案情指出,7名警员根据情报突击被告住所,并在展开行动前于被告住所周围进行约10分钟的监视,期间未见有其他人士进出住所。
警方在被告住所客厅查获毒品,并将被告押往峇株巴辖警区总部进一步调查。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司莎丽法负责检控,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茜蒂。
针对第一项控状,法庭判处被告监禁5年以及鞭笞10下,第二项控状则为监禁2年以及鞭笞3下,第三和第四项控状则个判处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