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一名运输公司业主因3年前无执照储存柴油,今日在推事庭认罪后,被罚款15万令吉。
他是在承认约三年前非法储存柴油,而于今日在瓜拉登嘉楼地庭被法官莫哈末祖扎基古丁宣判罚款15万令吉。
45岁被告哈斯迪慕斯达法过后已缴纳罚款。根据控状,被告为HMH Truck公司业主,于2023年7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登嘉楼州帕卡甘榜加加的一辆油罐车头连接的半挂车储罐中,被发现拥有约有2万9070公升受管制柴油。
他在《1961年物资管制法》(Control of Supplies Act 1961)第21条文下被控,根据该法第22(1)条规定可处以最高100万令吉的罚款、最高三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此案由副检察司西蒂埃达巴尤和主控官诺阿米拉主控负责检控,被告哈斯迪的律师莫哈末再夫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