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1日讯)一名公司老板涉嫌在约3年前无有效许可证的情况下,持有2万9070公升柴油,今日遭地方法庭处以15万令吉罚款。
据《阳光日报》报导,法官莫哈末祖扎基古丁在45岁被告哈斯迪慕斯达法对控状认罪后,作出上述判决。
法庭在记录了被告的供述后,还下令如果被告未能缴纳罚款,则将面临6个月监禁。
根据控状,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KPDN)一支官员队伍于2023年7月6日下午3时30分,搜查了被告位于帕卡甘榜加加(Kampung Cacar)的一处场所。
据调查,一辆连接半挂拖车的可疑沃尔沃油槽罗里,其半挂车的5个油罐槽内装有疑似柴油的液体,且未加安全封印,而其锁匙仍留在未上锁的罗里内。
进一步核查显示,该油槽罗里隶属于Fueller Logistics(KL) 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当天应该是空载的,因为其没有制定任何送货行程。
被告随后承认,有关柴油属于补贴柴油,是他从帕卡及龙运一带多间油站收集后,准备用于非法转售牟利。
因此,被告触犯《1974年供应控制条例》第3(1)条文,即无证经营管制货物。若罪名成立,被告可依《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2(1)条文受到处罚。
除罚款外,法庭亦下令将总额6万8888令吉79仙的柴油售卖收益,以及涉案油槽罗里充公归马来西亚政府所有。
此案由副检察司西蒂埃达巴尤及主控官诺阿米拉主控,被告则由律师莫哈末再夫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