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4名动保人士就流浪狗Kopi两年前遭地方当局射杀一事,向勿述县议会及登嘉楼州政府提出的诉讼,今日被瓜拉登嘉楼高庭驳回。

勿述县议会代表律师阿当鲁曼对媒体说,司法专员尤斯林是通过Zoom发表上述裁决。

起诉人卡蒂妮医生、穆古南、洪海山(译音)及沙希古玛(雪州流浪猫狗福利协会代表),于2024年12月10日兴讼,将勿述县议会和登州政府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

阿当鲁曼说,司法专员裁定起诉人不具备提出诉讼的法律地位,因为他们并非勿述居民,也未能证明对该事项具有真实及直接的利益。

他说,法庭也指出,起诉人要求宣判勿述县议会射杀Kopi的行为,违反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e)及第30条文,等同于试图通过民事诉讼执行刑事法律。

“法庭同意我们的陈词,也就是这些诉求实质上是要通过民事程序裁定刑事责任,这将违反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有关权力分立的规定,并规避总检察长的检控权。”

阿当鲁曼提到,尤斯林也认为,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30条文清楚阐明,可使用枪械控制动物数量。

“法庭裁定,为控制动物数量而射杀动物的行为,符合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以及勿述县议会狗只执照附属条例第9(1)及(2)条文的规定。”

法庭也裁决,登州政府在本案中不承担转承责任(vicarious liability)。

勿述县议会的其他代表律师为莫哈末再益和莫哈末曼兹尔、登州政府的代表律师为祖法兹丽雅,以及律师哈温帕代表4名起诉人。

4名动保人士要求法庭宣判,射杀Kopi的行为违反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尤其是第29(e)及第30(1)条文,这些条文禁止对动物使用枪械;他们也挑战勿述县议会的狗只执照附属条例的若干条文无效,因为抵触动物福利法令。

2024年10月13日,勿述县议会主席莫哈末苏克利指出,该县议会处置Kopi的做法符合程序,并否认它在被射杀后遭弃置。

My Forever Doggo(MFD)面子书专页一段52秒的视频显示,Kopi遭受重伤后倒地不起。该视频被广泛转发,并显示一名当地居民在听到枪声后发现它的尸体。

上述视频引发爱护动物人士的强烈愤怒,并在全国掀起对动物权益的讨论,以及要为Kopi讨回公道。许多人呼吁追究责任,并要求改变当局对待动物的方式。

此案不仅促使社会反思对待动物的方式,也引发更广泛的讨论,也就是有必要加强马来西亚的动物保护,并给予它们更多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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