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5日讯)一名华裔单亲母亲承认为了抚养孩子,经营美容生意,而偷窃各品牌美容护肤产品,今日被判坐牢一天和罚款900令吉。
31岁的女被告刘美玲(译音)是今日在代表律师陪同下,在爱极乐推事庭面控,并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2月4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在峇株安南一家连锁美容保健品店内偷窃不同品牌的护肤产品。相关物品属于一名巫裔女子,并存放在该店的存储柜内。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建筑物内偷窃)。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0年及罚款。
被告辩护律师吴锦汉向推事乌曼阿都甘尼求情时要求推事减低刑罚。他指出,被告育有4名年龄介于4岁至8岁孩子的孩子,去年与前夫离婚后,由她独自抚养,惟她在求职的过程中并不顺遂。
由于前夫没有给她赡养费,而她为了重新投入美容服务行业,维持生计,最终选择偷窃。
推事最终宣判被告从即日起坐牢一天,同时罚款9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坐牢21天取代。此案由副检察司哈尼斯阿丽雅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