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珍23日讯)五旬华裔承包商乘船钓鱼坠河案,警方证实死者身上未有任何伤痕,案件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处理。
笨珍警区主任哈兹拉胡欣今日发出文告透露,56岁的死者陈祥福(译音)的遗体验尸结果确认,其死因为溺水,身上也没有任何涉及刑事成份的迹象。
他说,死者遗体在今午12时50分至1时30分期间进行解剖,遗体则在较后的1时55分左右交予家属领回,办理安葬事宜。
目前,上述事故已被警方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案件处理。
根据早前报道,死者是在昨天早上8时左右,与9岁的养子从笨珍水池路丹绒亚依淡的“蓝屋顶”码头出发,乘坐一艘向当地业者租赁的20匹马力引擎小船准备前往钓鱼。
小船驶离码头约800公尺处时,不慎撞上一根横在水上的木头,强大的冲击力导致死者当场坠入河中。
案发时,死者与年幼的养子均未穿著救生衣,养子在意外中紧抓船只幸运逃生,惟为父者不幸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