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0日讯) 昔加末一名32岁华裔青年除夕夜在住家外燃放烟花,不幸遭炸断小腿,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证实,该男子燃放的烟花为非法、不属于获得警方批准的烟花种类。
他指出,这起意外发生在本月17日凌晨约12时左右。当时一名32岁的华裔男子在庆祝农历新年时,因燃放烟花而不慎被炸断小腿。伤者最初在昔加末医院接受治疗,目前已转往马六甲仁爱医院(Mahkota Hospital)接受进一步治疗。
“根据警方的初步调查显示,伤者当时所燃放的烟花,属于在大马不获准销售的种类。警方目前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6条文和第8条文展开调查。”
拉哈曼今日出席柔佛州副总警长就职及柔佛州刑事调查组主任职权交接仪式后,接受媒体询问有关案件进展时,如是指出。
他表示,根据《2025年爆炸物禁令》,共有45种烟花爆竹被列为允许售卖和持有。在此案中,初步调查发现伤者燃放的烟花属于非准许类别。换句话说,该烟花在购买、拥有以及燃放的过程,皆属于不合法。
“警方目前正在追查售卖相关非法烟花给伤者的卖家身份。”
他强调,任何持有执照的商家,一旦被发现售卖未经批准烟花和爆竹,其执照将被立即吊销。
“警方也会加强执法与检查,特别是对州内的烟花爆竹储藏室及零售地点,确保商家严格遵守条例,仅售卖获批准的种类。”
他也借此机会提醒所有民众,特别是正在庆祝农历新年的居民,务必遵守有关燃放烟花与爆竹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