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去年10月在雪州万达镇涉嫌杀害16岁学姐的15岁男嫌犯,今日在莎阿南高庭面控时否认有罪,并要求案件审讯。

被告是在高庭法官拿督阿德林阿都马吉面前,在闭门审讯程序中聆听以华语念读的控状后,作出不认罪答辩。

这是该名少年自去年10月在八打灵再也推事庭被控以来,首次作出正式答辩。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法庭仅允许被告家属进入庭内旁听。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25年10月14日上午9时20分至9时35分之间,在万达镇达曼沙拉4国中女厕内,谋杀其同校女同学。

被告因而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不超过40年,以及不超过12下鞭刑(若未被判死刑)。

不过,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97(1)条文,未满18岁的儿童若被裁定有罪,不得判处或记录死刑。根据同一法令第97(2)条文,法庭须谕令有关人士在国家元首或相关州统治者酌情决定的期间内被拘留。

此案由副检察司阿克哈里主控,被告则由律师冯吉祥代表。

冯吉祥受访时表示,其当事人明白庭审程序。

“控状以华语念读后,我的当事人表示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他说,案件预计将于今年7月开审,为期两周,并且法庭将于3月6日进行案件管理,并在当天确定具体审讯日期。

此外,法庭裁定仅允许辩方及控方代表出席庭审。

“代表大马律师公会及人权委员会的观察律师获准旁听,但代表死者家属的观察律师则不获准进入庭内,因为家属极可能会被传召为控方证人。”

这起命案是于去年10月14日早上约9时30分,发生在雪兰莪白沙罗万达镇国中四校。当时,15岁男学生持刀闯入校内,伺机尾随16岁的叶芯嫙进入女厕,并将其刺死。

涉案男学生被捕后,于10月22日 被带往八打灵再也推事庭被控谋杀罪,而推事批准被告接受为期3个月的精神评估后,裁定被告具备为自己辩护的能力,即在精神与理解层面上能够明白司法程序,并可协助律师进行辩护。

基于该裁定,法庭确认案件将继续在法庭进行审理。

许骏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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