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祖菲里(右)在固体废料管理机构法官员带领下,步行进入法庭。

(亚罗士打26日讯)一名39岁印尼籍建筑工人涉嫌在公共场所乱丢烟蒂,周一(26日)在亚罗士打地庭认罪,被判罚款300令吉,并须在两个月内完成6小时社区服务,此案为吉打州首宗因乱丢垃圾而提控的案件,也是全国第二宗被判处社区服务的相关案例。

被告祖菲里在大马从事建筑工作已有约10年。

根据控状,他于今年1月1日凌晨12时10分,在亚罗士打电讯塔一带,将烟蒂随手丢入沟渠,未投入指定垃圾桶,触犯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672法令)》第77A(1)条文,并可依77A(2)条文判刑,以及依据第77B(1)条文判社区服务。

若罪成,最高可被罚款2000令吉,并可加判最长12小时的社区服务。

控状在庭上由通译员宣读后,祖菲里表示明白控状内容并认罪。

被告在求情时,他表示自己收入不稳定,每日工资约80令吉,还需负担母亲及三名子女的生活开销,恳请法官从轻发落。

地庭法官普莉希拉裁决,被告罚款300令吉,同时须在两个月内完成6小时社区服务。若无力缴付罚款,将以3个月监禁取代。社区服务将每日1小时分阶段执行。

此案主控官为来自固体废料管理机构努鲁阿尤。

林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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