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3日讯) 担任厂工的孟加拉籍男子涉嫌在公共场所乱丢烟蒂,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因不谙国语,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本月28日再度过堂。
29岁孟加拉籍被告舒丹(29岁,工厂工人)今日上午约9时,乘坐大马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的轿车抵达新山法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1日,凌晨约1时27分,在新山苏丹依布拉欣路的士都兰海边,将烟蒂丢弃在公共场所,而非投入垃圾桶,上述行为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卫生法令》(第672号法令)第77A(1)条文,并可在第77A(2)条文下受罚,另可在同一法令第77B(1)条文下,被判处社区服务。
由于被告在庭上表示不明白控状内容,法官将案件展延至1月28日,以安排孟加拉语通译员在庭上宣读控状。
鉴于被告为外籍人士,控方副检察司西蒂阿朵拉以担心被告失联为由,要求法庭以2000令吉及一名大马公民担保保释。
被告的雇主在庭上表示愿意协助缴付保释金,并请求法官降低保释金额。
法官最终批准被告以1000令吉及一名大马公民担保保释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