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2日讯)一名男子承认刻意破坏清真寺墓园的照明设备,被判罚款4500令吉。
现年27岁的男被告莫哈末赛非安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推事庭面控时,在推事莎达仙哈面前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1月16日晚上7时15分左右,在武吉柏灵玉一带的清真寺墓园范围内,蓄意破坏围栏的照明设备,导致损失2180令吉。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在此条文下,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后,推事宣判罚款4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坐牢6个月取代。此案由赛诺沙里夫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