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一名割胶工人因7年前持巴冷刀闯入咖啡店行凶,先后砍死2名华裔老翁而被判死刑,上诉庭今日推翻死刑判决,改判监禁60年和鞭笞24下,逃过绞刑。
由法官拿督阿兹曼、拿督莫哈末拉兹和拿督阿玛吉特星组成的上诉庭三司裁定,现年41岁的被告莫哈末胡再里拉扎里涉及的2项控罪,各被判30年监禁和鞭笞12下,刑期分开执行。
法官阿兹曼在判词中指出,高庭驳回被告提出精神失常为由的辩护,并未犯下任何错误,同时对被告的定罪也是合理的。
不过,他表示,考虑到法庭拥有将死刑改判为监禁的自由裁量权,法庭在量刑方面允许被告的部分上诉。
因此,阿兹曼指出,法庭裁定被告涉及的每项控罪,各被判30年监禁和鞭笞12下。
他说,由于案件涉及2名受害者,且案发地点不同,法庭也裁定刑期须分开执行。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于2019年7月12日,傍晚5时50分,在昔加末巫罗加什亚罗拉路新友谊咖啡店,涉嫌持刀杀害71岁的邱清良。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于同日傍晚6时03分,在昔加末巫罗加什依布拉欣路店铺前的榴梿摊,致死67岁的黄源宏。
上述两项控状皆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可被判绞刑,或终身监禁,及鞭笞至少12下。
根据案情,这起发生在昔加末巫罗加什的随机砍人案,是在2019年今年7月12日发生,被告当时手持巴冷刀冲进一间茶餐室攻击食客,导致一名71岁的华裔老翁邱清良身中多刀,当场丧命。
嫌犯之后持巴冷刀步行到200公尺外的榴梿档,攻击67岁的华裔档主黄源宏,导致其腹部被捅一刀,并在送院途中不治。
2025年1月27日,麻坡高庭以精神评估未能证明被告是在精神错乱的情况下犯罪,裁定被告谋杀罪成立,判处绞刑。
被告当时声称,自己不记得案发经过,并表示患有精神疾病。
此案由副检察官诺阿迪拉负责检控,被告代表律师为亚伯拉罕马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