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一名仅3个月大的男婴疑遭看护人疏忽照顾导致受伤,隆市警方证实接获投报,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法迪尔发文告指出,警方于1月9日下午2时38分接获一宗有关看护疏忽照顾导致婴儿受伤的投报,案中受害者为一名3个月大的巫裔男婴,其左侧大腿出现明显肿胀。
他说,婴儿在被送往位于吉隆坡警察合作社花园的看护人住家照顾后,随后出现不停哭闹的情况。父母察觉异常后,立即将婴儿送往医院接受检查。
“经医疗人员检查,婴儿随后被转介至安邦医院,并证实其左侧大腿骨折。”
警方已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展开调查,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