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2日讯)一名外籍男子非法持有大马公民身份证副本长达12年,今日在爱极乐法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监3个月!
47岁的被告阿都阿迪来自印尼,他涉嫌冒用大马公民身份证副本,在2023年取得甲州市政厅所发出的三轮车夫执照,同时也申请到全国职业安全与卫生机构(NIOSH)卡。
阿都阿迪的行径是在对比身份证指纹后,发现国民登记系统的指纹与被告的指纹不相符,进而被揭发。
根据控状,他在今年1月8日在甲州宗教局执法组,被发现拥有他人的大马公民身份证副本,抵触1959年国民登记法令第25(1)(e)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罚为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当庭认罪,并在求情时指出,他仍需要肩负妻子与3名仍在就读孩子的生活费,恳请法庭从轻发落。
甲州国民登记局检察官莫哈末纳斯隆则建议法庭严惩被告,因为被告的行为已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推事诺阿菲卡最终判处被告罪成需入狱3个月,刑期从被捕日开始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