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珍9日讯) 笨珍警方跨年夜在一间住家起获总值44万令吉毒品,涉案的2名本地华裔男子及2名越南籍女子,今日在笨珍推事庭面对拥毒及贩毒等多项指控,贩毒罪名一旦成立,被告或将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
4名被告分别为郑进祥(34岁)、许伟汉(34岁),以及越南籍女子阮氏玉碧与阮清玉(人名皆译音),皆面对4项控状。
首两项拥毒控状,4名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1日(元旦)凌晨12时10分,在笨珍英达花园(Taman Pontian Indah)一处民宅,分别拥有25.28克五仔药丸(Erimin 5)及24.86克克他命。上述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下判刑。
两名华裔男被告当庭表示认罪,两名越南籍女被告因语言不通,需待3月10日安排越南语通译员到场后再行处理。
此外,4名被告也面对两项贩毒指控,指他们在同一地点与时间,贩售7787克摇头丸及2569.4克大麻。此举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男被告逃过死刑,则必须面对不少于12下的鞭刑。
笨珍警方是跨年夜展开扫毒行动时,在上述地点搜获总值44万7109令吉的毒品,并逮捕上述4名男女归案。
主控官艾妮斯副检察司向法庭表示,由于毒品化验报告尚未出炉,建议将案件展延。
推事努哈菲札谕令,案件展延至3月10日过堂,且基于贩毒属严重罪行,4名被告皆不获准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