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日讯)一名空调技工被控于2024年9月性侵一名身障少女,周五被控上怡保地庭,被告否认有罪。
被告被查马鲁丁(54岁)。他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在法官艾努莎琳面前表示不认罪。
控状指被告于2024年9月的一个中午,在怡保孟加兰英丹花园的一间房屋内,清楚知道15岁2个月的巫裔少女是名身障人士的情况下,强奸了受害者。
因此,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376(2)(k)条文(强奸身体或精神有残疾女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不少于10年及最高30年监禁和鞭刑。
此案主控官为拉维娜副检察司,被告的辩护律师为哈斯玛诺丁。
拉维娜向法庭陈述,事件中的受害者是一名聋哑身障少女,并建议法庭让被告以2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
“此外,控方也请求法庭允许附加其他条件,即在案件结案前不得骚扰受害者和控方证人,并每月需向邻近警局报到。”
然而,代表律师哈斯玛请求法庭允准其当事人以最低保释金保外,指被告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也是3名孩子(分别14岁、16岁及6岁)的父亲,且收入不稳定,月入仅5000令吉。
法庭随后批准被告以6000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并择定2月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