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4日讯)一名前彭亨国家文化艺术局(JKKN)局长及一名文化艺术工作者,因5年前伪造文件被判有罪,今日在地方法庭分别被判处6个月监禁及1万令吉罚款。
据《阳光日报》报导,法官沙兹琳下令,若49岁的戴央卡蒂尼及39岁的马齐安娜未能缴付上述罚款,则须额外服刑6个月。
两人被控共同伪造一张付款凭单,涉及为JKKN艺术团队采购兔子头饰套件的交易,凭单上列名公司为“Anas Niaga”,金额为9920令吉,但他们明知该公司并未参与该笔交易。
此违法行为发生于2020年6月26日,地点为彭亨国家文化艺术局办公室。
戴央卡蒂尼与马齐安娜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68条(以欺诈为目的伪造文书),该条文规定最高可判7年监禁及罚款。
此案由马来西亚反贪会(SPRM)副检察官莫哈末法德里负责起诉。
戴央卡蒂尼由律师阿兹阿兹琳代表,而马尔齐安娜则由律师陶费克拉萨代表。
在请求减轻刑罚的上诉中,阿兹阿兹琳请求法院判处最低刑期,理由是其当事人仍在彭亨国家文化艺术局担任产品主管,且只领取半薪。
“她抚养4名子女,年龄介乎10至29岁,其中一名有视力障碍。”
同时,陶费克表示,马齐安娜有3名仍在上学的子女,且丈夫患有心脏病。
另一方面,检察官法德里则强调,2名被告的罪行严重,并建议判处最高刑期。
他指出,两人未遵守政府规定,而涉案的兔子头饰套件从未提供,且她们明知自己的行为不当。
法官沙兹琳随后批准暂缓执行监禁刑,等待2名被告上诉至高等法院,并应被告申请延后刑期。
法官同时将保释金从每人1万令吉提高至1万2000令吉。
据早前报导,2020年1月20日,戴央卡蒂尼与马齐安娜在地方法院被控,并对相关指控表示不认罪。
审讯期间,共传召16名证人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