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警方表示,隆市河流女浮尸案不涉及刑事成分。

冼都警区主任阿末苏卡诺助理总监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名36岁的本地女死者的遗体已被其家人认领。

他透露,警方尚未收到完整的尸检报告,死因初步判断为溺水。

“目前,此案不涉及刑事犯罪。警方已分别向报案人、警察局局长、一名消防员和死者的母亲收集了四份证词。”

本月18日上午11时37分,一具女浮尸在隆市怡保路一公寓附近的峇都河被发现,随后在冲至隆市双威太子广场附近的鹅唛河,并被救援人员抬上岸。

警方调查发现,死者在男友因毒品案入狱后,感到郁郁寡欢,而她自本月17日便离开位于秋杰路的住家。

程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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