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榴梿洞葛枪案死者的家属律师批评,总检察署促请公众勿揣测案件调查,反映压制公众监督的惯性思维。
3名死者的家属通过律师发文告指出,总检察署的宪法职责是维护法治,而不是在警方牵涉到死亡案件时阻止公众讨论。
文告指出,总检察署的说法尤其站不住脚,因为案件最初是依据《刑事法典》第307条(企图谋杀)展开调查,在已有3人死亡的情况下,这样的定性在逻辑上根本站不住。
“正是在持续的公众压力、广泛的社会讨论以及合理的愤慨下,案件才被重新归类为《刑事法典》第302条(谋杀)。”
“如果公众保持沉默,第307条这一虚构的定性就会持续存在。如今却反过来告诫公众不要‘揣测’,显得极其虚伪。”
“公众监督并没有妨碍司法公正,相反纠正了一个明显且严重的错误定性。”
文告表示,一再强调公众不应揣测,仿佛公民参与是一种麻烦,而非一种保障。
“公众的讨论不会威胁司法公正。只有当机构变得防御性强、不透明,并且对迫使它们正确执法的监督抱有敌意时,司法公正才会受到威胁。”
文告补充,总检察署的警告同样不合理,因为本案并不存在“藐视法庭”的问题,目前并无任何正在进行的庭审、审讯,或限制公众讨论调查的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