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8日讯)吉兰丹警方揭露,非法移民从吉兰丹州偷渡出境的费用为每人150令吉至500令吉。
据《阳光日报》报导,这些非法移民大多来自缅甸,他们会在边境被接走,然后被安置在指定地点等候,之后再被送往目的地。
船夫会用其团伙提供的车辆将这些移民运送到巴生谷地区。
吉兰丹总警长拿督莫哈末尤索表示,从今年1月到上个月,警方共逮捕70名船夫和332名涉案移民,并充公包括轿车和巴士在内的47辆车辆。
他表示,所有涉案人员均正根据2007年《打击人口贩运和打击偷渡移民法》(ATIPSOM)第26A条文和第26J条文立案调查。
“同时,针对收容非法移民的案件,援引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条文,共逮捕53名庇护者和214名移民,此外,还充公36辆车辆,包括罗里。”
“在根据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2)条进行的偷渡跨境案中,共逮捕150人,其中104人为当地公民。”
他今天在出席吉兰丹州警察总部(IPK)常月集会后,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发表上述讲话。
同时,他表示,大多数从事偷渡移民的船夫都来自B40群体(低收入群体)之所以成为船夫,是因为他们被高达每人500令吉的费用所诱惑。
“我提醒那些想当船夫的人停止犯罪,因为一旦被捕,他们所获得的报酬与他们所受的惩罚并不相称。”
他补充,根据2007年《反偷渡法》第26A条和第26J条,船长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以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