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涉及疏忽照顾女婴致死及埋尸案的华裔保姆吴美玲(40岁、单亲妈妈),案件今早在新山地方法庭过堂,法官将审讯日期延至明年8月进行。
吴美玲被控疏忽照顾致婴儿死亡,以及擅自处理女童遗体一案,其代表律师于上月19日向主控官提交刑事陈情书(Surat Representasi)。由于需时审核,承审地庭法官拿督阿末嘉玛阿里芬允批准该申请,今日安排过堂。
根据马来西亚法庭电子入禀系统(e-Filing System)资料显示,被告面对的两项控状分别定于明年8月5日至6日,及8月26日至27日,上午9时,在新山第一地方法庭进行审讯。
根据早前报导,吴美玲曾有前科,涉嫌今年7月疏忽照顾一名1岁女婴致死,并擅自处理其遗体。被告于8月23日被警方逮捕,并遭延扣6天后,于8月29日被带往地庭面控。
首项指控指她于7月20日,在依斯干达公主城浩然山庄的住家,疏忽看顾11个月大的女婴,使其陷入危险,上述行为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20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则指她在7月21日,晚上8时,在笨珍北干那那莫哈未沙里路一带处理死去女婴的尸体,企图掩盖真相逃避法律,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201条文(销毁证据)。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监禁7年及罚款。
此外,吴美玲去年9月亦曾因疏忽照顾,导致一名两个多月大女婴脑出血及缺氧,被提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