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总检察署已下令,将甲州警方开枪击毙3男子的案件,重新列为谋杀案调查。
总检察署今日发文告指出,有关决定是根据警方所提交的案件简报与建议而作出。
文告表示,此案现已改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
若未判处死刑,罪成者仍可被判监30年至40年,并须鞭笞不少于12下。
“警方仍需采取数项行动,以完成调查程序,之后才会作出最终决定。”
较早前,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表示,全国警察总长拿督斯里卡立向他保证,警方将以彻底与透明的方式,调查该宗案件。
本案是于上月发生,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外界亦呼吁当局厘清事件发生的实际经过。
根据马六甲警方声明,警方是于11月24日凌晨4时50分,在榴梿洞葛一处油棕园截查3名形迹可疑的男子。
警方遭到三名男子的激烈反抗,并手持长巴冷刀攻击警员,导致一名警员左手受伤,使得警方在生命威胁下被迫开枪还击,当场击毙3人。
不过,代表死者家属的律师其后否认警方的说法,并对事件经过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