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1日讯)大马海事执法机构一名官员因涉嫌在2022年至2023年间收受1万2000令吉贿款,今日在怡保地庭面对8项指控,被告对所有指控均表示不认罪。
现年47岁的被告卡玛鲁海利依利亚斯,被控身为政府公务员,在担任玻璃市海事执法机构海事下士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利益。八项控状均指出,被告明知行贿者与其有公务联系,仍为自己收受贵重物品。
根据控状内容,其中六项指控涉及被告于2022年7月至12月期间,通过中间人接收来自LGH Maju Trading公司的8000令吉贿款,款项通过其子女的银行账户以线上转账方式进行。
另外两项指控则指被告于2023年1月10日,以同样手法通过中间人收取一名船主提供的4000令吉现金。上述交易均发生在中霹雳区依斯干达碧沙里的国民储蓄银行。
所有指控均依据《刑事法典》第165条文提出,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由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检控官苏贾塔主控。检方最初建议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获保,并附加每月需向邻近反贪会报到的条件。
被告代表律师拉玛图拉巴哈鲁丁当庭请求降低保释金额。他陈述,被告服务公职已30年,月净收入仅约2700令吉,且需供养两名妻子及10名子女,其中2人正接受高等教育,8人仍在求学阶段,经济负担沉重。
经审理,法官米欧苏莱曼最终裁定被告可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获释,由于被告目前在柔佛州任职,因此须每月前往柔佛州淡杯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此外,为便于证人出庭,法庭批准检方申请,将此案移交至亚罗士打地庭进行后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