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马六甲警方击毙3名袭警匪徒的案件,死者家属今日到武吉安曼警察总部递交录音证据,质疑警方以“处决式射杀”3人,并控诉调查迟缓与不透明!

代表律师苏仁登在记者会上怒斥相关调查“停留在口头承诺”,并要求立即以《刑事法典》第 302 条文(谋杀)展开调查与逮捕涉案警员。

他说,自家属称掌握关键录音至今已过去三天,但未有任何警官前来索取关键录音调查案件。

“录音内容据称呈现了三名死者在案发当时被警方开枪击毙前后的对话及声音。”

“然而家属表示,自从他们向警方报案并告知掌握录音以来,三天内“没有任何一名警方人员主动联络、索取或协助相关证据”,最终是家属自掏腰包从霹雳远赴吉隆坡,才得以亲自递交录音,但过程仍遭延误。”

此外,苏仁登表示,该录音由其中一名死者的妻子亲自录制,真实性“毫无疑问”,并强调“若连这段录音都不能被承认,全国人民都不会相信。”

他亦批评警方未对案件进行任何分类,未以刑事法典第302 条文开档调查,却以《刑事法典》第 307 条文(企图谋杀)处理,完全不符逻辑。

此外,针对部分网民质疑死者背景,另一名律师拉蒂法反问:“谁证明他们是罪犯?他们有被起诉吗?有被审判吗?在法治国家,罪名必须在法庭上成立,而不是由开枪者来决定。”

她强调:“警方无权执行私刑。若以‘疑似罪犯’作为射杀理由,那每位大马公民都可能成为下一位受害者。”

另一方面,律师拉杰纳加拉詹也在记者会上揭露,解剖法医报告指出,其中一名死者的子弹从鼻腔进入、停留在心脏位置;射击角度呈“由上往下”。这意味著死者在中枪时极可能已跪地或倒地。

他说,三名死者皆有类似射角,只是入弹部位不同,此为“处决式枪击”,因此要求政府和警方给予最基本的公道。家属呼吁首相和内阁正视此案,而非仅发表“透明调查”的声明。

“对于警方声称有警员在事件中“重伤”,家属指出录音自车辆停下时便开始,没有任何片段显示死者攻击警方;反之,录音中听见死者被拖出车外、痛叫及被不断指示“坐下、躺下、张开双脚”等命令。”

他也挑战警方公开证明录音中何时发生所谓“警员受伤”,并要求立即逮捕涉案警员,敦促警方立即以刑事法典第302 条文立案。

在上个月的“CASA党”行动(OP CASA)中,马六甲警方击毙3名袭警的匪徒,但3名嫌犯的家属对警方的处理方式大感不满。

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古玛本月3日发文告指出,这场行动是马六甲警察总部援引《刑事法典》第307条文展开调查的案件,当时3名嫌犯在亚罗牙也榴梿洞葛致伤一名警员,而被警方击毙。

警方成立一个特别小组,全面负责此案的调查,包括调查嫌犯家属的报案。

许骏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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