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5日讯)一名马六甲高等学府讲师兼教职工会主席被控挪用1万令吉公款,惟今日在爱极乐法庭面控时不认罪。
50岁的男被告巴鲁希山被控于2月25日在甲州一家银行,在未经执委会成员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挪用教职工会的银行户头资金。相关资金是作为工会支付律师事务所的诉讼费用。
被告为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2至20年监禁、鞭刑及罚款。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控状。其代表律师尤索夫和阿莫索里以被告需要抚养5名孩子和妻子为由,要求将保释金从1万令吉减低至5000令吉。
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随后允许被告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案定明年1月30日过堂。此案由主控官诺朱莉安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