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3日讯)针对某非政府组织试图阻止扎拉死因验尸庭续审而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总检察署今日提出反对。
高级联邦律师三苏波哈山今日在高庭提出的反对理由是,起诉人不是相关验尸庭的当事方,因此不具法定地位提起诉讼,更何况验尸庭如今已传召56名证人供证。
他表示,高庭法官西雷丝蒂娜司徒加力择定2026年1月7日进行电子审查,同时指示总检察署最迟在12月17日提呈陈述,起诉人则须最迟12月31日提交答复。
此外,法官在被告知起诉人今天缺庭时,警告诉方律师务必严肃看待此案,切莫在首次过堂就闹失踪。早上这项程序也推迟了原本在早上9时开庭的扎拉死因验尸庭,因多名出庭律师也是验尸庭当事律师。
在另一起相关扎拉霸凌案中5名儿童被告之一的代表律师吴佩霓和拿督南星,及扎拉母亲代表律师沙兰祖菲利,同样向高庭法官表达了欲成当事方立场。
Pembela Malaysia组织是于 11月21日入禀法院,对扎拉死因验尸庭提出司法审查申请,寻求终止审讯,理由是没有援引沙巴州自己的死因验尸法进行。入禀书指出,法庭本应援引1959年沙巴州死因验尸庭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当地验尸官调查的程序。
“然而,当局却依据联邦《刑事程序法》调查扎拉的死因,而该法并非旨在凌驾于《沙巴州死因研讯条例》之上。这是非法的、也是越权,并且超出了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