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5日讯) 因纵火烧屋被判监禁8年,目前仍正在服刑的吸毒男子,今日再被追加伤人及恐吓等3项提控,被判9年监禁。
被告莫哈末纳比尔(32岁,前技术人员)继上月8日面对3项纵火罪,被判坐牢8年另加罚款2万令吉之后,今日再被警方押上法庭提控,面对殴打和恐吓父亲,以及持械致伤妻子及蓄意伤害配偶罪。
被告先是在麻坡第二地庭面控,被控于今年9月17日,上午8时,在峇吉里路二南甘榜登雅(Kampung Tengah)的住家,使用刀具致伤34岁妻子。被告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24条文(持械伤人),并可与相同法令第326A条文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10年或罚款,或鞭打或其中两项。在相同法令第326A条文下,可被判双倍刑罚。
案情显示,被告因吸毒后使用藤条和手击打其父亲,并用刀刺伤妻子,随后纵火烧毁屋子和两辆车。
村民将被告制伏后,交给警方调查,被告的尿液检测呈阳性反应。
被告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承审地庭法官莫哈末凯里判处被告监禁8年,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此外,被告也在麻坡第一推事庭面对两项提控,即在相同日期时间和地点,致伤70岁的父亲,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与相同法令第326A条文同读。
被告面对的另一项控状,即在上述日期时间和地点,对父亲进行刑事恐吓,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
被告认罪后,承审推事卡蒂妮判处,被告上述两项控状分别监禁10个月和12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并同步执行,换言之,被告需监禁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