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力21日讯)自今年7月以来活跃于中霹雳的“依斯迈爆窃党”(Geng Ismail Gampang)首脑,周五在巴力推事庭对三项销赃罪名认罪,最终被判处总计12个月监禁,但因刑期同步执行,只需服刑8个月。

被告依斯迈达哈兰(61岁)承认三项《刑事法典》第414条文(处置赃物)罪名后,推事努鲁依莎莉娜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控状,被告面对的首两项指控,涉及于今年7月和11月12日,分别在巴力丹绒布兰查及波打甘南帕当昆卓,处置了三把铁锯和一个塑料储钱筒等赃物。

在第三项指控中,依斯迈与其24岁女儿诺拉妮,以及另一名25岁女子努扎玛顿,被控共同处置一名女子于11月4日报失的四条金项链。

法庭裁定,依斯迈首两项罪名各判监2个月,第三项罪名判监8个月。不过,推事谕令刑期从判决日同步执行,因此依斯迈只需服刑8个月。

同案中,其女儿诺拉妮被判监4个月;而努扎玛顿则被罚款5000令吉,若未缴付则以6个月监禁替代。

此外,诺拉妮与努扎玛顿被控于今年10月27日共同将两块金条销赃至实兆远一间金店,两人认罪后,皆被判监禁及罚款。

依斯迈另一名18岁女儿努鲁阿蒂卡,也因处置项链、戒指、耳环等金饰赃物,认罪后被判监3个月。

此外,依斯迈的18岁女儿努鲁阿蒂卡也因处置一条项链、一枚戒指、一对耳环及一个金牌等赃物,认罪后被判监3个月。

案件还牵涉依斯迈64岁兄长胡赛因,他因于11月2日偷窃一枚G-Shock手表,承认一项偷窃罪后,被判处2个月监禁。

至于依斯迈的27岁继女诺希达雅,则因两项处置赃物及偷窃金戒指的指控表示不认罪,获法庭允许以4500令吉保释候审。

本案主控官为莫哈末苏克里警长,所有被告均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努娜兹拉代表。

中霹雳警区主任哈费祖警监早前曾发文告指出,“依斯迈党”自今年5月起,已在区内涉及多起破门行窃案件。

李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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