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一名男摄影师涉嫌在公寓电梯内非礼一名9岁女童,今日被控上爱极乐法庭。
现年38岁的被告莫哈末慕凯里,在法官拉惹诺阿蒂拉面前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10月31日约下午1时在波格芒加一间公寓的电梯内,触摸一名9岁女童的臀部。
被告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 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监禁20年和鞭笞。
主控此案的莫哈末依山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2万令吉及附加条件,即被告不能接近受害者或证人、每2周一次到临近警局报到和交出国际护照,让被告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法立在替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是一名自由摄影师,每月收入不定,主要看工作量,约莫2000令吉。
同时,他说,被告的哥哥是一名银行职员,愿意成为担保人。两兄弟也需要照顾一名年迈的母亲,恳请法庭减少保释金额。
法官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谕令被告必须遵守附带条件。此案择定12月1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