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0日讯)屡次因涉毒而遭判刑的男子依然不悔改,今日再次因吸毒罪成,被判监禁5年及鞭笞1下。
被告莫哈末韩扎(38岁,无业)今日在麻坡第二法庭面控,并在通译官宣读完控状后,在法官莫哈末凯里面前承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是在今年3月1日凌晨1时,在麻坡警局肃毒组办公室接受尿液检测,结果对安非他命以及甲基安非他命呈阳性反应,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1)(b)条文。
经查证发现,被告拥有3项涉毒前科,曾于2023年3月17日在丰盛港推事庭被判罚款2500令吉,或以7个月监禁替代,并需接受2年监控期。
其后,被告亦于同年7月2日在丰盛港推事庭被判入狱4个月及监控2年;隔年8月28日,再次因吸毒被判入狱7个月及监控2年。
被告在多次判刑后仍屡教未改,此次再度因吸毒被判监禁5年及鞭笞1下;出狱后也需接受警方监控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