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8日讯) 一名兼职女工因贪图赚快钱,将自己的银行户头出租给虚假投资诈骗集团充当“钱骡”,结果被警方逮捕后被提控上庭,女子俯首认罪,被判罚款2万5000令吉。
现年39岁的被告哈丽扎是在法官莫哈末凯里哈伦面前承认罪行,她一共面对两项控状,最终被判罚款2万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监禁12个月取代
两项控状皆指被告涉及两项间接协助洗钱罪名,即允许超过12万令吉资金在没有合法目的下,存入她持有的银行户头。
上述交易发生于今年8月11日至12日期间,地点包括巴莪再也花园住家及联昌银行(CIMB)麻坡分行,时间介于上午10时49分至中午12时22分。
被告的两项控状皆援引刑事法典第424C(1)条文(2004年修订),即任何人出于非法目的,使用其银行户头,每项控状可被判最高15万令吉罚款或最高10年监禁。
根据案情,一名49岁男子报警指遭假投资计划欺骗,该计划声称可提供高达40%的回酬。警方展开调查后于本月5日在巴西古当将被告逮捕。
调查发现,被告将自身银行户头及提款卡交予一名陌生男子,只为换取租金报酬。
此案主控官为努阿米拉副检察司,而被告未聘请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