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勿4日讯)一名63岁退休男子被控于上月在文冬加叻住所内,三度强奸35岁的亲生女儿,今日在劳勿地方法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案发于10月17日晚上10时至翌日凌晨5时之间,被告涉嫌在与妻子及受害者同住期间,多次对亲生女儿作出乱伦行为。
被告共面对3项控状,皆根据《刑事法典》第376B(1)条文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少于10年及不超过30年的监禁,并可鞭笞。
本案由副检察官哈凯米主控,被告无律师代表。
在庭上,被告声称其每月仅依靠约400令吉退休金维生,并需扶养妻子。
法官扎伊汉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条件包括不得接近受害者,以及须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一次。
案件展期至明年1月26日过堂,以便被告聘请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