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1日讯)一名20岁工人今日被带上芙蓉地庭面控,俯首认罪于今年8月在一家货仓内强奸一名未成年少女,而受害人与被告互相认识。
 
被告亚里茨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向法官苏丽塔表示认罪。
 
根据控状,他涉嫌于8月2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在良冷甘榜乌鲁峇玲珑某住家附近的货仓内,强奸一名年仅13岁10个月的少女,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罪)。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20年及鞭刑。
 
副检察司诺拉齐哈请求法庭择日判决,并要求提交社会报告以评估被告背景。
 
法庭批准被告维持原有保释条件,并将案件定于11月20日再度过堂。

李佳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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