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1日讯)七年前震惊安顺的油棕园焦尸案,今日在怡保高庭宣告审结。两名华裔男子当庭承认一项过失致死的交替控罪,双双被判处18年监禁。
怡保高庭法官拿督布宾达星今日在法庭作出宣判,两名被告黄文辉与陈俊豪(人名皆音译),现年皆33岁,他们的刑期从2018年11月15日被捕日算起。
控状指两人于2018年11月15日凌晨,在下霹雳安顺甘榜万遮一处油棕园入口处,共同导致当时年仅21岁的王伟荣死亡,违反《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
案情揭露,死者遗体在一辆被焚毁的汽车内发现,法医鉴定身上多处刺伤为死因,并非烧死。控方案情指两被告事后焚尸企图湮灭身份。
控方第29名证人在案发后被捕,其供词显示,黄文辉与陈俊豪是死者生前最后接触的人,并指当时现场另有一名男子与两名被告同行。
证据显示,现场曾发生汽车起火事故。火势扑灭后,仅见两名被告返回并登上由第29名证人驾驶的车辆。调查结果证实,死者因刺伤致死,而遗体被焚烧是为了湮灭其身份证据。
案情揭露,从控方呈上的整体证据来看,两名被告确实采取了导致死亡的行为,属非法夺命但无预谋,不构成谋杀。
此案由副检察司纳斯鲁哈迪主控。黄文辉由律师拿督拿能星与阿姆立星代表;陈俊豪则由律师山迪然代表。
在求情环节中,拿能星指出其当事人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需抚养年迈66岁母亲;而山迪然则表示其当事人为四子之父、丧偶者,曾以临时工维生,月入约2000令吉。两人皆无任何犯罪前科。
在今日的庭审中,死者年约53岁的母亲与57岁的父亲也亲临法庭,并以口头方式向法官陈述受害家属的心灵冲击。母亲在证人席上以中文悲痛陈述,由法庭传译员即席翻译。
她哽咽说:“我非常难过、痛心,每次想起儿子都心神不宁。我希望法官能为我儿子伸张正义,即使他已经去世7年。”
2018年11月的媒体报导,三名嫌犯黄文辉、陈俊豪与另一名44岁男子黄育顺(音译),当时因涉嫌共同谋杀王伟荣,在安顺推事庭被控《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死者王伟荣遗体当时被发现在一辆被焚烧的汽车内,遗体位于副驾驶座上。警方初步调查显示,案件疑与感情纠纷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