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0日讯)一名中年男子涉嫌在7年前,以选举用品承包计划为诱饵,骗走一名男子逾13万令吉,今日被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一万令吉保外候审。
此案被告为现年52岁的沙达胡先。
控状指出,被告在2018年5月2日至5日之间,在马六甲拉也一间银行,涉嫌欺骗46岁男受害者。
被告向受害者声称可提供选举用品承包计划,借此诱骗受害者把总数13万3000令吉,汇入被告名下的银行户头。
被告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监禁最少一年最高10年以及鞭笞。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
案件主控官菲克里哈金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3万令吉,作为被告保释条件。
被告代表律师S苏梅士则表示,被告无法交付高额保释金额,同时需负担5名孩子,其中3人还在上学,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额至5000令吉。
法官罗哈杜在聆听双方后,允准被告以一万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同时也需遵守附加条件,包括交出国际护照予法庭保管、每月一次到临近警局报到与不骚扰案件证人。此案择定12月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