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9日讯)从事观赏鱼生意的华裔中年男子,涉嫌从理发店载走一名少女后,在车内性侵该名少女,今日被提控上庭,惟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一万令吉保释候审,案件展延至12月10日过堂。
来自峇株巴辖县永平的被告颜添裕(55岁,译音),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面对两项性侵指控时,向承审法官莫哈末凯里表示不认罪。
被告共面对两项控状,被控于本月21日,晚上11时30分左右,在峇株巴辖县永平再也花园的一辆第二国产灵鹿轿车内,触摸和吸吮一名17岁9个月少女的乳房以及指侵行为。
被告上述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和第14(d)条文,一旦罪成,均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和鞭笞。
据警方调查显示,被告在事发当晚,从理发店载走受害少女,并在车内向性侵少女。警方接获受害少女报案后,本月22日将被告逮捕。
被告求情时表示,自己要照顾母亲和两名子女,希望降低保释金额。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美拉,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法官莫哈末凯里允准,被告以一万令吉保释候审,并谕令被告在案件审理期间不能骚扰受害者,以及每个月必须到永平警局报到,并将此案件展延至12月1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