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总检察署表示,关于提控槟城2名教师涉嫌鞭打一名学生导致其受伤,调查发现有足够依据证明2名教师的行为已超出规定范围。
这2名在槟城一所中学任教的教师因涉嫌鞭打一名学生导致其受伤,已于10月6日在槟城乔治市推事庭分别被控上庭。
总检察署今日发文告指出,在全面审查调查结果后,总检察署作出这项提控决定,调查发现有足够依据证明2名被告的行为已超出规定范围。
“总检察署已根据《刑事法典》第324条,分别对2名在槟城一所中学任教的教师提出控状,指控他们因鞭打一名学生而造成伤害。控状已于2025年10月6日分别在槟城乔治市第二及第三推事庭提出。”
“总检察署采取提控行动,以确保儿童的福祉受到保护,并防止任何人超越法律所设下的界线行事。”
总检察署表示,这项提控并非意在贬低教师这一专业的地位,而是经过多方考量后作出的决定,包括考虑到涉事学生的权益与福祉,涉及学生为特殊生(OKU)。
“总检察署认可教师在教育与培育国家新一代方面的重要角色。同时,总检察署将持续致力确保所有行动均公正、平衡,并以法律原则为依据,以保障各方利益,特别是儿童与弱势群体。”
媒体报导,10月6日,2名来自槟岛东北县国民型中学教师分别被控以藤条鞭打学生致伤,他们均否认有罪,法庭定于11月再次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