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8日讯)一名男巡长今日被控于今年4月份,猥亵一名实习警员。
不过,25岁的被告莫哈末努里听取控状后,向推事莫哈末赛菲克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4月23日下午约3时38分,在梳邦再也警区总部摄影室,透过暴力意图猥亵22岁的女子,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
“指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卡瓦里兹米建议推事,让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且不能打扰受害者及证人。
被告代表律师瓦苏阿普则以被告在交警部门工作仅月薪2800令吉,及被告已有家室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
“他是一名公务员,不会逃跑,并且居住在警队宿舍。”
最终,推事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同时不能打扰受害者及证人。
此案将于11月2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