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7日讯)早前在布城被控对学生有不当行为的数学男老师,今日再因涉嫌肢体猥亵未成年男学生而被控上麻坡地庭,被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候审。
52岁的被告拉斯今日在通译官宣读完控状后,于法官莫哈末凯里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6月30日早上11时在麻坡一所中学的特殊教育课堂上,对一名14岁的受害者实施不当行为。
被告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16条文下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和鞭刑。
上述案件由副检察官诺阿美拉负责检控,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
控方在提交的文件中,要求庭上将被告的保释金额设为2万令吉,法庭随后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并且需要每月到临近警局报到,且不得接触受害者在内的控方证人。
被告在庭审结束后已缴付保释金,案件将展延至12月15日进行过堂。
根据早前报道,上述案件的受害者为一名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他在当时多日未到学校上课,在其他老师的追问下,才揭发该名学生遭到时任班级代课老师,即被告猥亵的遭遇。
据了解,除了今日在麻坡地庭面对肢体猥亵未成年者的罪状,被告也在今年8月于布城地庭,被控在参加一趟校外教学的旅程中,于巴士上对另一名学生实施不当行为。
与此同时,被告在接下来也将在怡保地庭面对相同的罪状,有关事件同样发生在巴士上,当时该趟巴士则是驶往北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