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4日讯)涉及触摸16岁少女大腿和手臂的挖掘机司机,今日在芙蓉地庭面控时认罪,被判入狱5年。
47岁被告S古纳 Gunah在庭上聆听控状后,向芙蓉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俯首认罪,因而被判入狱5年。刑期从被告10月20日被捕日算起。
被告还被责令接受康复咨询和警方监督一年。
被告被控于2025年10月20日,下午4时左右,当时正从淡边前往林茂,途经林茂蓬葛时,在巴士上对一名16岁一个月大的少女进行身体性侵犯,并触摸她的大腿和手臂,因而抵触《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的监禁,并可能被处以鞭刑。
根据案情,被告在乘坐巴士时,走近受害者并试图与她握手。然而,受害者表示无法握手,因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随后被告强迫她提供电话号码。
被告还对受害者进行了辱骂,并用粗言秽语辱骂受害者,然后走近受害者并触摸她的大腿和手臂。
主控官诺阿兹哈副检察司表示,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她请求法庭考虑到此案的严重性,判处适当的刑罚,该案件涉及一名14岁的受害者和一名身份不明的人。